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1993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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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1993年3月)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1993年3月)
内蒙古自治区补选王维珍为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同意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补选代表的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确认补选的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王维珍的代表资格有效。
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现共有代表2978名。特此公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1993年3月10日
一次司法裁判过程,就是一次多元知识的实践,一次对法官智力和知识的挑战。一方面,它是一项专业的法律知识实践,一切明断于法;另一方面,它亦是一项社会知识的实践,通过多元社会知识化解纠纷的司法过程的性质绝非“自动售货机”的隐喻所能涵盖,因为“法典是有限的,而生活之树常青”,法律自制定颁布之日起,就注定落后于社会生活。因此,法官需要调动自身的知识结构,联结起静态规则与动态生活之间的空隙,唯有如此,才能真正守护正义。
法官作为定分止争的裁断者,其所运用的知识并不是由某些既定规则或制度所圈定的,而是由司法实践决定的。法律文本知识只是司法审判的基础性要素和主要依据,然而,如何准确地认定证据、裁剪事实,如何在调解中有效促进当事人达成合意,如何协调情、理、法的冲突,如何更有效地解决纠纷,如何实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统一,需要的不仅仅是理性的法律知识,也需要社会学、政治学等社会科学知识。在当前法官队伍职业化建设的过程中,保障这些多元化知识的有效供给,避免知识“供给不足”的困境,也是不可忽视的。
法官的知识结构,不仅应包括法律专业知识,还应包括超越专业“藩篱”之外的政治学、社会学、心理学、社会学等知识。在社会分工日益深化的今天,如果法官缺乏法律专业知识,就只能是个门外汉,无法厘清纠纷中千丝万缕的法律关系,但如果缺乏政治学、社会学等知识,就可能成为一名跛足而机械的法律工匠,无法打开当事人的“心结”,无法使裁判获得良好的社会效果。实践证明,单一型的知识结构已经越来越难以满足日益多元的纠纷解决需求。
实际上,任何知识都不是封闭的,而具有自身的“开放结构”。法律知识也是如此。司法需要以法律知识为轴心,以政治学、社会学、心理学等知识为半径的同心圆结构,方能获得最佳效果。美国著名大法官卡多佐在论及司法过程的性质时,总结了至关重要的四种司法方法或知识——“一个原则的指导力量也许可以沿着逻辑发展的路线起作用,我将称其为类推的规则或哲学的方法;这种力量也可以沿着历史发展的路线起作用,我将称其为进化的方法;它还可以沿着社区习惯的路线起作用,我将称其为传统的方法;最后它还沿着正义、道德和社会福利、当时的风气的路线起作用,我将称其为社会学的方法”。这些方法的背后,正是法律之外多元知识的支撑。
从模范法官宋鱼水的司法实践中,我们就能明显感觉到这种法官知识的魅力,宋鱼水之所以能成为模范法官,不仅是其对法理有着深刻、全面的理解和把握,能应对疑难、复杂的新型案件,更在于其法律之外的知识储备。例如,深谙情理、事理、民俗的社会学知识,正确定位法官职能、司法功能、社会大局的政治学知识,深刻洞察当事人行为表现、心理状况的心理学知识等。正是这些多元的知识结构使宋鱼水能够得心应手地辨法析理,使当事人胜败皆服。
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法律只是“规则丛林”中的一棵大树,只是治理社会的一种规则。没有多元知识供给作为支撑,司法审判的合法性将难以完成自我救赎。法官应该谨记,法律知识永远只是纠纷解决中的一种知识,而不是全部知识,法条主义或法律本本主义绝非案结事了、息事宁人的灵丹妙药,法官不仅要精通法律,更要注重其他知识的获得。当法官陷入规则泥淖而不知所措时,请听听卡多佐的教诲“历史或者习惯、社会效用或某些逼人的正义情感,又是甚或是对渗透在我们法律中的精神的半直觉性领悟,必定要来援救焦虑不安的法官,并告诉他向何方前进,从而做出选择”。
(作者单位: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固定形式印刷品广告登记行政许可实施办法
广东省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固定形式印刷品广告登记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的通知
(2005年5月18日)
深工商广字〔2005〕9号
《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固定形式印刷品广告登记行政许可实施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施行。
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固定形式印刷品广告登记行政许可实施办法
许可事项:固定形式印刷品广告登记
一、行政许可内容
固定形式印刷品广告登记。固定形式印刷品广告,是指广告经营者利用有固定名称、规格、样式的广告专集发布介绍他人所推销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固定形式印刷品广告。
二、设定行政许可的法律依据
(一)《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6月29日国务院令第412号)第239项;
(二)《印刷品广告管理办法》(2004年11月30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17号)。
三、行政许可的数量及方式
无数量限制,符合条件即予许可。
四、行政许可条件
申请固定形式印刷品广告登记,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主营广告,具有代理和发布广告的经营范围,且企业名称标明企业所属行业为“广告”;
(二)有150万元以上的注册资本;
(三)企业成立3年以上。
法律依据:《印刷品广告管理办法》第八条。
五、申请材料
(一)申请报告(应载明申请的固定形式印刷品广告名称、规格,发布期数、时间、数量、范围,介绍商品与服务类型,发送对象、方式、渠道等内容)(原件1份);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
(三)固定形式印刷品广告登记申请表(原件1份);
(四)固定形式印刷品广告首页样式(原件1份)。
法律依据:《印刷品广告管理办法》第九条。
六、申请表格
申请人需填写《固定形式印刷品广告登记申请表》(见附表),可在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领取或在深圳红盾信息网(http://www.szaic.gov.cn)上免费下载。
七、行政许可申请受理机关
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八、行政许可决定机关
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九、行政许可程序
申请、受理、审核、发证。
十、行政许可时限
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
十一、行政许可证件及有效期限
《固定形式印刷品广告登记证》,有效期为2年。
十二、行政许可的法律效力
领取《固定形式印刷品广告登记证》后方可发布固定形式印刷品广告。
相对人应当在发布每期固定形式印刷品广告的同时,将广告印刷品正样报送原登记机关备查。
十三、行政许可收费
无。
十四、行政许可年审或年检
无。
附件
编号______
固定形式印刷品广告登记申请表
广告企业名称
注册资本
成立日期
营业执照编号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固定形式印刷品广告名称
固定形式印刷品广告规格
(长 CM ×宽 CM )
固定形式印刷品广告介绍
的商品与服务的类别
固定形式印刷品广告经营期限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说明:
1.签署文件和填表前,申请人应当已细阅《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广告管理条例》、《广告管理条例施行细则》及《印刷品广告管理办法》等广告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确知权利和义务。
2.申请人无需保证即对其提交的材料的合法性、有效性、真实性承担责任。
3.申请人需使用中文以钢笔、毛笔或签字笔工整填写。
4.申请人申请发布固定形式印刷品广告、《固定形式印刷品广告登记证》申请延续,除提交本表外,还需提交下列申请材料:(1)申请报告;(2)营业执照复印件;(3)固定形式印刷品广告首页样式。申请延续的还应提交原《固定形式印刷品广告登记证》。上述申请材料应使用A4纸。